2012年2月,姜某等三被告将盗窃的财物卖给被告郑某,四人于2012年4月被逮捕。其中,郑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,其家属在经历多次失败后觉得希望渺茫,于2012年9月变更委托广东翰泰律师事务所为郑某辩护。接受委托后,广东翰泰律师事务所指派首席律师冯祥国、刑事案件专家律师李昌武作为郑某的辩护律师。冯祥国律师、李昌武律师经过反复讨论,研究案情,并先后多次会见当事人郑某。在查阅了相关卷宗后,向法院出具了长达18页的辩护词。庭审过程中,冯祥国律师、李昌武律师滔滔不绝,为郑某发表辩护意见,尤其是质证意见、法庭辩论意见得到法官及陪审员的充分肯定,法官频频点头,并耐心听两位律师的辩护意见。2012年12月,郑某由开始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,而今判决只有一年!
判决书部分内容如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