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7月3日,李某经朋友介绍来到位于龙岗某街道的一个出租屋内玩牌,警察将包括李某在内的聚众赌博的48人抓获,后11人被逮捕,李某先被取保候审后被逮捕收押。接受委托后,广东翰泰律师事务所指派刑事辩护专家冯祥国律师、陶子明律师作为李某的辩护律师。冯律师和陶律师先后会见犯罪嫌疑人李某7次,结合案卷材料分析,李某可以做相对不起诉辩护。于是经过反复论证后向龙岗区人民检察院递交辩护律师法律意见书,申请检察院做不起诉处理。终于,龙岗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11月20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,当事人拿到不起诉决定书时,失声痛哭,向冯律师和陶律师深深的鞠躬!广东翰泰律师事务所又赢得了漂亮的一仗,只有为当事人争取自由,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,才是律师最高的荣誉。
法律文书如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