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什么情况下使用缓刑
我国《刑法》第72条规定:“对于被判处拘役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,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,可以宣告缓刑。”
对犯罪分子宣告缓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首先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第二要看犯罪分子有无真实的悔罪表现,是否真诚悔过自新,只有真诚悔改自新,确有悔罪表现的才可以适用缓刑。
第三是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,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,这也是实践中最难把握最容易出现问题的要素,对于适用缓刑后是否还能再危害社会应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审查判断。
第四、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。《刑法》第74条规定,对于累犯,不适用缓刑。
能否适用缓刑必须根据具体案情分析,建议向专业的刑事律师做详细咨询。在此过程中,要谨防某些好心人以疏通关系的名义向家属索要钱财。
二、明确不能适应缓刑的情形
最高法出台《意见》,具有以下情形的,从重处罚:
1、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生产经营企业,构成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
2、贪污贿赂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关联性的
3、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与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
4、以行贿方式逃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,或者非法、违法生产、作业的
5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,负有报告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,贻误事故抢救,尚未构成不报、谎报安全事故罪的
6、事故发生后,采取转移、藏匿、毁灭遇难人员尸体,或毁灭、伪造、隐藏影响事故调查的证据,或转移财产,逃避责任的
7、曾因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,被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或责令改正,一年内再次违规生产致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
《意见》规定,具有以下情形的,属“情节特别恶劣”:
1、非法、违法生产的
2、无基本劳动安全设施或未向生产、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,生产、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无保障的
3、曾因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,被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或责令改正,一年内再次违规生产致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
4、关闭、故意破坏必要安全警示设备的
5、已发现事故隐患,未采取有效措施,导致发生重大事故
6、事故后不积极抢救人员,或毁灭、伪造、隐藏影响事故调查证据,或转移财产逃避责任的
7、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
三、翰泰所成功办理缓刑的刑事案件
1、曹某故意伤害案
2、屈某、万某等10数起危险驾驶案,均是缓刑
3、陈某职务侵占案
4、龚某非法经营案
5、方某贷款诈骗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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